水的問題跟其他設備故障不太一樣:冷氣壞了頂多熱幾天,漏水卻是每多拖一小時,泡壞的東西就多一點,還可能滲到樓下、碰到插座。偏偏「馬桶塞住算誰的」「樓上漏下來要找誰」這類問題,答案常常是「看原因」,房東和房客各自認定的原因又不一樣。這篇先講判斷的方法,再用一張表把 10 種常見的漏水、阻塞狀況分開看,最後是報修訊息、房東不處理時的做法,以及東西被泡壞、退租扣押金的問題。
判斷責任的三個問題
不管是滴水、堵塞還是水管爆開,都可以依序問自己這三件事:
- 壞的是房子本體或房東附的設備嗎?牆壁、天花板、防水層、埋在牆裡和地板下的水管、房東裝好的馬桶、水龍頭、熱水器,都屬於「租賃物」。民法第 423 條要求房東在租期中維持房子合於約定使用的狀態,第 429 條規定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;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8 條也要求房東在租期內保持房子合於居住使用。
- 原因能不能算到房客頭上?房客要用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」保管、使用房子(民法第 432 條),違反這個注意義務造成損壞就要賠;但照正常方式使用而產生的耗損不必賠。把衛生棉丟進馬桶、拿重物砸裂洗手台,是可歸責於房客;用了十幾年的水箱零件老化、橡膠墊片硬化,是正常耗損。
- 租約有沒有把這一項約定給房客?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 9 點,房屋或附屬設備損壞由房東修繕,但雙方另有約定、習慣或損壞可歸責於房客者除外。而第 11 點和附件三「承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確認書」規定,要由房客修的項目必須在簽約前說明並經房客確認;沒有約明確認的,除非是房客造成的損壞,仍由房東修。所以租約只寫一句「小修自理」,未必就能把馬桶、水管全推給你。(2026 年 10 月查核)
三題問完,多數情況會落在三格之一:房東修(本體或附屬設備自然壞掉)、房客修或賠(自己造成、或附件三已確認由房客負責)、要找第三人(樓上住戶、管委會)。最後一種最麻煩,後面另外說。
發現漏水,先把損失擋下來
責任可以晚點談,水不能等。下面幾件事做完再拍照、通知:
- 關水:水龍頭、馬桶水箱、洗手台下方通常各有一顆止水閥(俗稱角閥),順時針轉緊就能單獨斷水;找不到或是牆內水管破,就關整戶的總水閥,多半在水表旁、陽台或廚房水槽下。入住時先問房東總水閥在哪,真的出事時能省下不少時間。
- 斷電:水碰到或接近插座、延長線、電器時,先關掉那一區的無熔絲開關(電箱),再去碰濕掉的東西,避免觸電。
- 移開東西、接水:把電腦、紙箱、床墊移離滴水處,用水桶、臉盆接住,地上鋪毛巾。
- 拍照錄影:拍水從哪裡出來、範圍多大,最好有一段能看出時間的影片;被泡到的私人物品也一件件拍。這些是之後判斷原因、談賠償的依據。
- 有影響樓下的可能,跟樓下說一聲:特別是地板積水或馬桶溢流,早點讓樓下知道,比等對方天花板出現水漬才上門好處理。
做完這些就該通知房東。民法第 437 條規定,房子有修繕必要且應由房東負擔時,房客應即通知;怠於通知、讓房東來不及處理,房客要賠償因此擴大的損害。漏水是最容易「越拖越大」的問題,看到就講,別等週末。
10 種漏水、阻塞狀況:通常誰負責、你先做什麼
以下以「設備是房東附的、附件三沒有特別約定」為前提。「通常」兩個字是真的:同一個馬桶堵塞,原因不同,答案就不同。
| 狀況 | 通常誰負責 | 你該先做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樓上漏水滲到你家 | 對你來說,房東有義務處理(你的租賃物出問題了);房東再去找樓上住戶或管委會釐清、求償 | 拍下天花板水漬、滴水位置,通知房東;可以協助房東聯絡樓上,但修繕與費用交涉應由房東出面 |
| 外牆、窗框滲水 | 防水老化、矽利康脫落屬房東;公寓大廈的外牆多是共用部分,房東可能要再找管委會 | 下雨時錄影記錄滲水位置;窗戶下緣先用毛巾擋,別自己打矽利康,以免日後說不清原因 |
| 浴室天花板滴水 | 常見是樓上浴室防水層或管線問題,同第一列,房東處理並找樓上;若是你家的通風扇管道結露滴水,多半不嚴重但仍屬房東設備 | 先觀察:只在洗澡後滴、還是樓上用水時滴?記下時間點,對師傅判斷很有幫助 |
| 馬桶堵塞 | 管線老舊、坡度不足、化糞池滿、整棟共用管堵,屬房東(或管委會);丟了衛生棉、濕紙巾、貓砂、廚餘、玩具等異物,屬房客 | 先用馬桶疏通器(俗稱皮搶)試;不通再請師傅,請師傅把挖出來的東西拍照、在單據上寫原因 |
| 馬桶水箱零件、馬桶蓋壞 | 進水器、落水器、橡皮塞老化屬正常耗損,原則房東;馬桶蓋鉸鏈塑膠老化斷裂多算耗損,站上去踩裂、重摔則是房客 | 水箱一直流水先關角閥;拍下壞掉的零件。這類零件便宜,常見做法是房東同意後你先買先換、拿收據請款 |
| 水龍頭、止水閥漏水 | 墊片、閥芯老化漏水屬房東;用力扳斷把手、撞歪龍頭屬房客 | 關角閥或總水閥止水,拍照後通知;角閥本身漏就只能關總水閥,要說明是急件 |
| 排水孔、陽台排水管阻塞 | 排水孔表面的毛髮、落葉、洗衣機棉絮,屬房客日常清潔;清掉表面仍不通,是管內或共用排水立管阻塞,屬房東或管委會 | 先清濾網和排水孔蓋;颱風、大雨前把陽台落葉清乾淨。清完仍積水就報修,說明你已清過表面 |
| 熱水器不熱或漏水 | 房東附的熱水器故障、漏水屬房東;瓦斯用完、點火用的電池沒電,房客自己處理 | 不少瓦斯熱水器靠電池點火,先換電池、確認瓦斯有開;漏水或有瓦斯味就關瓦斯、開窗,不要開關任何電器 |
| 水管破裂 | 暗管老化、接頭鏽蝕屬房東;你在牆上鑽孔打到水管,屬房客 | 立刻關總水閥,屬緊急狀況;房東聯絡不到時的處理見下方 |
| 壁癌、牆面一直潮 | 外牆防水、管線滲漏、地下水造成的壁癌屬房東;房客的責任是平常通風,並在發現時盡早告知 | 拍下範圍並標日期,每隔幾週再拍一次,看是否擴大;通風除濕的方法見除濕防霉指南 |
原因說不清的時候,靠什麼判斷
漏水和堵塞最常見的爭執,是雙方都說「不是我的問題」。房東認為是你亂丟東西,你認為是管子本來就老。這種時候,能說服對方(或之後的調處委員)的,通常是這幾樣:
- 水電師傅的診斷:請師傅在估價單或收據上寫明「堵塞原因:○○」「漏水點:○○」,例如「管內異物(濕紙巾)」或「排水管老舊結垢」。師傅是第三方,比雙方的說法可信。
- 挖出來的東西:馬桶或排水管通完,拍下清出來的東西。如果是一團頭髮或濕紙巾,房客很難推;如果什麼異物都沒有、只是管壁結垢,房東也很難說是你造成的。
- 入住時的紀錄:天花板原本就有水漬、牆角本來就有壁癌,入住點交時拍到了,就能證明不是你住進來才出現的。還沒搬進去的話,照入住點交檢查清單把浴室、天花板、水槽下方都拍一遍。
- 發生的模式:只在下雨時滲、只在樓上洗澡時滴、整棟好幾戶同時堵,這些規律本身就指向房屋本體或共用管線,而不是房客的使用方式。
師傅如果是房東找的,你也可以在場看、自己拍照,並請房東把師傅的維修單拍給你。修完的單據兩邊都留一份,退租時就少一個爭執點。
樓上漏下來、外牆滲進來:牽涉別人的情況
租屋族最常問「樓上漏水,我要直接去找樓上嗎?」比較順的做法是:你找房東,房東找樓上或管委會。理由是你跟樓上沒有契約關係,修繕要進樓上屋內、談費用分擔,都是屋主之間的事;而你跟房東之間,房子漏水就是房東要處理的修繕。你當然可以先去敲門提醒樓上「好像漏水了」,但不必替房東扛下交涉。
房東那一端大致是這樣分的(以公寓大廈為例):
- 專有部分(樓上自家的浴室防水、自家水管):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0 條,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自己修繕並負擔費用。
- 共用部分(外牆、屋頂、共用排水立管等):同條規定由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修繕,費用由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分擔;但修繕原因可歸責於特定住戶的,由該住戶負擔。哪些屬共用部分,實際還要看規約與建物登記。
- 夾在兩戶之間的樓地板、共同壁及其內管線:依同條例第 12 條,維修費用原則由上下方或兩側的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;可歸責於某一方的,由那一方負擔。
- 樓上不讓人進去查:依同條例第 6 條,他住戶因維護、修繕必須進入其專有部分時,不得拒絕;協調不成可以請主管機關或法院處理。這一步通常也是房東或管委會出面。
沒有管委會的老公寓,就是房東直接跟樓上屋主談。過程可能拖很久,但這段時間你仍然可以要求房東處理你屋內的狀況,例如先做止漏、修補天花板,或在房間部分不能使用時談減租(見下一段)。
房東不回、拖著不修,或根本聯絡不到
一般情況:給期限、催告,再自己修
依民法第 430 條,應由房東修繕的項目,房客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;房東在期限內不修,房客可以終止契約,或自行修繕後請房東償還費用、或從租金中扣除。租賃條例第 8 條第 3 項與應記載事項第 9 點也有同樣的規定。法律沒說「相當期限」是幾天,漏水和堵塞會影響日常生活,期限可以比一般小修短,並在訊息裡說明理由(例如「家裡只有一間廁所」)。
自己找師傅前,先確認已經催告過、期限也過了;修的範圍以恢復原狀為限,例如水管破了就修那一段,不要順便整套換新再叫房東全付。單據、照片、付款紀錄留好,扣租前先傳給房東看。
緊急情況:水管爆了、房東不接電話
半夜水管破裂、水一直冒,房東電話不通,總不能等到天亮。這時候的順序是:先關總水閥止損,再持續用 LINE、簡訊留下「幾點幾分聯絡過、聯絡不上」的紀錄;如果關水後仍無法控制,或關水會讓你完全無法生活,再找水電師傅做必要的止漏處理,並請師傅寫清楚處理了什麼、原因是什麼。
這種情況房東往往還沒來得及「被催告」,所以除了民法第 430 條,也有人會以無因管理主張:依民法第 176 條,為他人管理事務、對本人有利且不違反本人可推知的意思時,可以請求償還必要費用。不論用哪一條,關鍵都是兩點:做的是止損必要範圍內的事,以及聯絡紀錄、單據完整。止漏之後的正式修繕(例如換整段管線、補牆),還是讓房東安排比較妥當。
修繕期間房間不能用,租金可以少付嗎?
可以談。應記載事項第 9 點規定,房東修繕期間致房子全部或一部不能居住使用時,房客得請求扣除該期間全部或一部的租金。另外,民法第 435 條與應記載事項第 13 點也規定,因不可歸責於房客的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,可以按滅失部分請求減少租金。例如漏水讓一個房間整整兩週不能睡,就可以跟房東談那段期間按比例減租。金額怎麼算沒有公式,先提出一個合理數字、說明計算方式,比單方面少匯錢好。
談不攏時,依租賃條例第 16 條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申請住宅租賃爭議調處,免繳調處費用;其他管道整理在租屋糾紛找誰。
報修訊息範本
用文字傳,附上照片和影片,日期、內容都會留下來。漏水類的訊息,重點是讓房東一眼看出「哪裡、多嚴重、我已經做了什麼」:
最後一句看起來多餘,其實很有用:先講好「請師傅寫原因」,之後無論結果是房東負擔還是你負擔,都有第三方的說法,不會變成各說各話。如果過了期限仍沒處理,第二則訊息就要寫明「○/○ 已通知,請於 ○/○ 前修繕,逾期我將依民法第 430 條自行修繕,費用從租金扣除」,這就是催告。
東西被水泡壞了,誰要賠?
房子本身的損壞是修繕問題,你自己的床墊、筆電、衣服被泡壞,則是另一個問題:誰造成的,誰賠。
- 房東該修卻拖著不修,導致損害擴大:例如你早就報修天花板滲水,房東放著不管,後來大量滴水泡壞你的電腦,可以向房東反映求償,你的報修紀錄就是重點證據。
- 樓上住戶的水管或防水造成:可以向造成損害的一方主張。依民法第 191 條,建築物或工作物致他人權利受損,由所有人負賠償責任,但能證明設置或保管沒有欠缺、或已盡相當注意的除外。實務上通常要先確認漏水點,再由房東協助你跟樓上溝通。
- 天災造成,沒人有過失:颱風豪雨導致的淹水、滲水,若沒有人該修未修,私人物品的損失多半只能自行承擔。災後清理與補助可以看颱風過後怎麼辦。
- 你家的水漏到樓下:反過來也一樣。如果是你忘了關水、馬桶塞住溢流沒處理,樓下的損失可能要你負擔;若是房東的水管老舊,則回到房東。
保險方面,坊間有些產險公司針對租屋族推出居家保險,或在住宅火險加保附加險,部分商品涵蓋意外漏水造成的財物損失或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。但各家保障範圍、除外條款差很多(例如長期滲漏常被排除),有興趣的話直接看條款或問保險公司,別只看廣告標題。
退租時:水漬、壁癌、堵塞紀錄和押金
- 房東沒修好的漏水痕跡,不能算在你頭上:天花板水漬、壁癌是房屋本體的問題,不是房客使用造成的,房東不能因此扣押金。你住期間報修過的紀錄,退租時正好拿出來對照。
- 你造成的損壞,可以從押金抵充:應記載事項第 12 點規定,房客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房子毀損,應負賠償責任,金額得由押金中抵充。例如確定是你丟異物導致的通管費,房東從押金扣是有依據的,但要有單據,金額也要合理。
- 點交時測一遍:退租點交時,當著房東的面沖馬桶、開水龍頭、放水看排水孔有沒有積水,錄一段影片,證明交還時是通的。
押金被扣得不合理時怎麼主張,可以參考退租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辦。如果你住的期間曾自行在牆上鑽孔、加裝設備,相關的回復原狀責任見房客可以釘牆、刷漆嗎;冷氣漏水的情況則另外整理在租屋冷氣壞了誰修。
· 民法第 176、191、423、429、430、432、435、437 條:全國法規資料庫
·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8、16 條:全國法規資料庫
·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、10、12 條:全國法規資料庫
·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第 9、11、12、13 點及附件三):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責任歸屬的實際認定會依漏水原因、租約約定與個案事實而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