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稅權益

房租也能抵稅:
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怎麼用

113 年度起新制 · 上限 18 萬 · 高所得排富

租屋族每年五月報稅,常忽略一筆能少繳稅的權益:付出去的房租,可以在綜合所得稅列報扣除。這項制度在 113 年度(2024 年所得、2025 年 5 月申報)有個不小的改變——房屋租金支出從原本的「列舉扣除額」,獨立出來改成「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」,而且扣除上限一口氣從 12 萬調高到 18 萬元。下面把改了什麼、誰能用、怎麼填說清楚。

改制後最有感的一點:選標準扣除額也能扣

過去房租是放在「列舉扣除額」裡,意思是你報稅時得放棄標準扣除額、改採列舉,房租這筆才扣得到;對多數沒什麼列舉項目的租屋族來說,常常划不來、乾脆不報。

改成特別扣除額之後就不同了:它跟標準扣除額並行,不管你選標準扣除還是列舉扣除,都能再多扣這一筆房租。這也是這次新制對租屋族最實際的好處,等於把原本很多人用不到的優惠真正打開。

可以扣多少?上限 18 萬,但高所得者不適用

每一申報戶每年的房屋租金支出,最高可列報 18 萬元(原本是 12 萬)。要注意這筆要先減掉政府的租金補貼,用你實際自付的房租去算。

另外新制設了排富門檻,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就不能適用:

換句話說,這項扣除主要是留給中低所得的一般租屋族,收入較高的人原則上用不到。

誰能列報、需要什麼

條件不複雜,重點是「自住」加「沒有自己的房子」:

付款證明這點最容易被忽略。如果房租都付現金、又拿不到收據,將來真要證明「付了多少」會很吃力,建議盡量用轉帳、把紀錄留著。

和租金補貼不是同一件事

很多人把「租金補貼」跟「房租抵稅」混在一起。一個是內政部按月撥現金給你,一個是財政部讓你報稅時少繳一點,兩套制度、兩個機關:

比較項目租金補貼房租特別扣除額
性質政府按月撥現金報稅時從所得扣除
主管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財政部(國稅局)
辦理時間全年皆可申請每年 5 月報稅時列報
能不能同時可以,但領過補貼的部分不能重複扣除,列報金額要先扣掉。

所以如果你已經在領補貼,報稅時記得用「全年房租減掉補貼」後的數字來填,多填被查到要補稅,甚至加計利息。還沒申請補貼的話,可以先看 租金補貼怎麼申請、能領多少

報稅時實際怎麼填

用財政部的網路報稅或報稅軟體申報時,在「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」欄位填入符合規定的金額即可,系統通常會提示上限。文件不一定要當場上傳,但租約和付款證明務必自行留存,國稅局事後抽查時才拿得出來。

房東會不會因此被查稅?

這跟申請租金補貼一樣,是租客最常被房東勸退的點。先講清楚:租金所得本來就應該申報,你列報房租只是依法主張權益,不是去檢舉誰。而且配合的房東若登記為公益出租人,租金收入反而有相當額度免稅,房屋稅、地價稅也有優惠——細節可以看 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,跟房東溝通時比較有底氣。

資料來源與延伸查證:
· 財政部:113 年 1 月 1 日起房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、上限提高至 18 萬元 — www.mof.gov.tw
·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網路報稅、各國稅局):www.etax.nat.gov.tw
金額、排富門檻與認定細節仍可能逐年調整,報稅前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與報稅系統顯示為準,或洽當地國稅局。

順便看看你的房租負擔合不合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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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房租扣除是列舉扣除還是特別扣除?
自 113 年度(2024 年所得)起改為特別扣除額,不再放在列舉扣除裡。好處是選標準扣除額的人也能扣到這一筆。
一年最多能扣多少?
每一申報戶每年上限 18 萬元(原為 12 萬),且要先減掉已領的租金補貼,用實際自付房租計算。
我收入不低,還能用嗎?
不一定。若你當年度適用稅率達 20% 以上股利按 28% 分開計稅,或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,就被排富、不能適用。
領了租金補貼還能報房租扣除嗎?
可以,但補貼的部分不能重複扣。列報時用「全年房租減補貼」後的金額,重複列報被查到要補稅。
付現金、沒收據,可以報嗎?
原則上要能提出租約與付款證明。全付現金又無收據,將來舉證會很困難,建議改用轉帳並保留紀錄,或請房東開立收據。
本文整理自財政部公開資料,非官方公告,也非稅務或法律建議。金額、排富門檻與認定細節可能逐年調整,報稅前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與報稅系統為準,或洽當地國稅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