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租那天最常上演的劇情,就是房東看著房間說:「牆壁都黃了,要重新油漆」「這要請人清潔」,然後從押金裡扣一筆。很多人當下愣住,覺得好像有點道理,就摸摸鼻子認了。但其實這裡頭有一條清楚的界線——你住了一段時間自然會留下的痕跡,和你真的弄壞、弄髒的東西,是兩回事。
關鍵在一個觀念:房客退租要負的是「回復原狀」義務,但這個「原狀」指的不是把房子變回全新、沒住過的樣子。法院實務上多採取的見解是,房客只要以「合於契約應有的狀態」返還就好——也就是說,要把自然折舊、正常使用的耗損都算進去。畢竟房子拿來住,本來就會舊,這部分的成本本來就該由收租金的房東承擔。
牆壁變黃、地板有刮痕,這些要我賠嗎?
原則上不用。長期居住下牆面慢慢泛黃、油漆自然褪色、家具因為正常使用而磨損、地板有輕微使用痕跡——這些都屬於「自然耗損」。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裡也明確規範,房東不得要求房客負擔正常使用下的折舊與耗損,自然也不能拿這個當理由扣押金。換句話說,住了幾年牆壁變黃就要你掏錢重漆全室,這個要求站不住腳,你可以拒絕。
那房客什麼時候真的要負責?答案是「人為的、超出正常使用的損壞」。例如你自己改裝、在牆上釘了一大排洞、亂塗鴉、把牆面弄到大片污損、留下一屋子垃圾沒清,或是把設備弄壞了——這些不是「住出來的」,而是「弄出來的」,房東要求你回復或負擔合理的修復費用,就有道理。下面這張表幫你把界線分清楚。
| 房東通常不能扣(自然耗損) | 房客可能要負責(人為損壞) |
|---|---|
| 牆面長期使用泛黃、油漆自然褪色 | 牆面大片塗鴉、潑灑污漬、明顯人為髒污 |
| 掛畫、貼海報留下的小釘孔、輕微痕跡 | 為改裝在牆上鑽、釘大量孔洞造成結構性破壞 |
| 家具、家電正常使用的磨損、褪色 | 把家具家電摔壞、燒破、泡水損毀 |
| 地板正常行走的輕微刮痕 | 拖拉重物造成的深刻刮損、地板破洞 |
| 退租前一般打掃後仍有的日常使用感 | 遺留大量垃圾、髒亂到需專業清潔才能還原 |
會看到「清潔費」「油漆費」爭議,多半就是房東把左欄(耗損)當成右欄(損壞)在收費。正常使用過的房子有點生活痕跡很自然,房東若要主張,舉證責任在房東身上——他得說明這是你造成的、超出正常使用的損害,而不是你一句話就要自證清白。
已經被亂扣了,怎麼處理?
如果房東硬要扣,別急著吵架也別直接認賠,照著下面的順序走,你會有依據得多。
- 入住和退租都先拍照存證搬進去那天就把牆面、地板、設備狀況拍清楚(這就是看房與入住先拍照的用意),退租前也再拍一次,兩相對照就能證明哪些是你來之前就有的、哪些是自然變化。
- 點交時當面確認約房東一起到現場走一遍,邊看邊講,把雙方對房況的認知講開,避免事後各說各話。
- 要求房東列出扣款依據與金額請他具體說明扣的是哪一項、為什麼算你的、金額怎麼來的。很多浮報的費用,一被要求講清楚就站不住腳。
- 不合理就拒絕,並循正式管道處理屬於自然耗損的部分你可以明確拒絕;談不攏時,別自己硬扛,透過申訴或調解管道處理(完整做法見下方內鏈)。
想知道更完整的押金規定、以及談不攏時有哪些申訴與調解管道,可以接著看下面兩篇延伸閱讀。
· 內政部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(關於回復原狀、折舊與耗損的規範)
·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:pip.moi.gov.tw
個案是否屬於「自然耗損」或「人為損壞」,最終仍須依租約內容、實際屋況與法院/調解認定為準。